一、活动目的:为落实第十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有关活动,弘扬我国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,提高学生的欣赏品位、审美情趣和文学艺术修养,丰厚校园人文底蕴,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感,同时培养学生准确、流畅、有感情的使用普通话的能力,提高学生的朗诵水平。
二、比赛时间:2015年10月 日。
三、参加对象:全校学生。
四、表演内容:参赛的经典美文需围绕活动主题进行选择,可以是古典诗文,也可以是近现代的经典名篇;可以是单篇,也可以是多篇,并可进行内容的剪裁和重新组合。建议从我校的校本教材中选取,也可选择课外篇目。
五、比赛形式:
(一)此次诵读比赛表演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。
(二)表演以诵读为主,也可辅以伴奏、伴舞等其他艺术表现形式。诵读时要求脱稿,诵读时道具自备,配乐伴奏带自备。参赛人员要服装得体、大方,能体现当代小学生的精神风貌或表现作品的深刻内涵及历史背景。鼓励形式创新,但舞台艺术表现形式只是辅助手段,避免喧宾夺主。
(三) 按照上述要求,先在各班进行初赛,选出一名或一组优胜者参加校级决赛。
六、评分奖励:
(一)分组:分高、中、低年段进行比赛。
(二)比赛评委:评委由学校领导、各科任教师组成。评委将根据上报的节目内容、诵读形式、表演特点及诵读者的表演情况进行现场评分。
(三)评比细则:
(1)精神面貌好。(3分)
(2)普通话标准,诵读流畅,语速、语调恰当,停顿合理。(5分)
(3)诵读时间:1.5——3分钟内。(2分)
(4)附加分:诵读形式丰富,感情处理得当,富有表现力、感染力。
(四)各年段评出一等奖一名、二等奖2名以及三等奖若干。
教务处
2015/9/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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